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9:13:08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议财务预算、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还负责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报酬等事项。对于交易事项,董事会有权决定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等达到一定标准的交易,但超过特定比例或金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此外,董事会负责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及捐赠等事项。董事会议事遵循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等均有明确规定,确保决策过程透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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