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9:09:09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针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回复主要围绕公司货币资金、有息负债及与塔吉克铝业公司的借款问题展开。
截至2024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98亿元,同比增长70.29%,有息负债余额5.06亿元,利息费用6928.04万元,明显高于利息收入202.39万元,有息负债平均利率约为9%,而货币资金平均收益率为1.2%。2024年,公司对子公司塔铝金业的非控股股东塔吉克铝业公司形成其他应收款,累计发生额938.82万元,期末余额1040.93万元,未单独审议并披露。
2023年,塔铝金业向塔吉克铝业提供135万美元借款,年利率13%,已按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2024年,塔铝金业再次向塔吉克铝业提供1364.25万索莫尼借款,年利率6%,但因业务集中、人员调整等原因,未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后通过分红款抵销方式清偿。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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