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7:36:05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并提供真实财务报告。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需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专项意见。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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