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7:35:51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行业及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公司内部经营情况。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过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权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关注媒体报道、组织培训董事和高管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各部门应在重大决定前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离任审查并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移交工作。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