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4 12:25:17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率。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定义,强调只能用于公布的募投项目,需制定详细使用计划并遵循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原则。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及时披露使用情况。募投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时,公司应确保其遵守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负有保荐责任,发现异常应及时核查。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应每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定期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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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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