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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3 20:37:51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举行,由董事、副总经理王陈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684,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30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4,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49,593,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9%;反对90,081股,占0.1813%;弃权351股,占0.0008%。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73,976股,占83.9775%;反对90,081股,占15.9602%;弃权351股,占0.062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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