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55: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召开此次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41幢一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共有224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180,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411%。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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