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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 浪莎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45:58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0日在义乌市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厅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20日发布,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941,555股,占公司总股本44.170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津贴和非独立董事薪酬》《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议案。表决结果均超过99%同意率,中小投资者股东参与积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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