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38:1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徐汇区苍梧路10号T3办公楼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持有公司股份210,646,2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91%。另有125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预计、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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