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37: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179,378,26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108,677股,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本为176,269,58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0,876.4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3.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实施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4年4月16日,回购股份3,10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450%,小于1%,对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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