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17:43
关于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6月20日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因故未能主持,由董事孙英才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减值准备、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等议案。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1,485,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4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15人,代表股份293,877,271股;网络投票股东252人,代表股份7,607,950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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