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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17:17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以下程序:2022年3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4年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及3名激励对象退休,决定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分别为:业绩未达标涉及222人,回购价格2.29元/股,回购数量21,025,600股,回购金额48,148,624元;人员异动涉及3人,回购价格2.48元/股,回购数量397,800股,回购金额986,544元。总计回购数量21,423,400股,回购金额49,135,168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减资程序。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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