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2:14: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受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资料于2025年6月11日公开披露。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4点00分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741,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出席人员还包括部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规定程序计票、监票。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部分提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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