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1:13: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阳丝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近日,保理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特变电工应收账款 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确认该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特变电工应收账款 1-1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非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45亿元,可续发型资产支持证券各期存量余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首期发行应在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异议函》有效期为24个月。国信资管需在有效期内按报送上交所的文件完成发行。若发生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的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内容,国信资管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国信资管应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完成发行后,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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