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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1:10:2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事务所对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意见。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6月29日至7月8日,公司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7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7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2025年6月20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预留激励对象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期限未授予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有5.00万股未授予,因此作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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