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1:10:07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相关人员需在特定时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每年第一个交易日,登记结算公司将根据上年末持股情况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原则上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禁止转让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情况。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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