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1 01:05:1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05年至2025年间多次修订,最新修订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19,868,519,955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开采、销售、发电、新能源技术研发等。公司股份分为内资股和外资股,内资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外资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公司解散需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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