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3:05:5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23楼整层及31楼01、04单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2025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议案,并于6月5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15:00在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召开,董事长郭倍华主持。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262,909,812股,网络投票股东70名,代表股份20,877,900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提前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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