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2:33:5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及高管的监督机制,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且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任职资格方面,禁止特定关联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相关经验和良好品德。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提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职责方面,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等。履职方式包括亲自出席董事会、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审查议案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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