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2:10:09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张剑主持,共9名董事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内幕交易不再符合条件,27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1,041,834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9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53,690股。此外,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授予价格由20.60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关联董事高辉、彭伟、王春彦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以20.01元/股的价格向393名激励对象授予12,053,69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同样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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