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1:53:11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母公司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58,214.50万元,利息1,150.69万元,年末余额1,663.69万元;2025年1-4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8,548.79万元,利息375.26万元,期末占用资金和利息已归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为前述资金占用事项及内部控制缺陷。2025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3.20亿元,同比减少43.64%。公司已逐笔列示资金占用具体情况,补充披露2024年度及最新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自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说明所发表的审计意见适当性。此外,公司2024年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2亿元,收到14.50亿元,差额与前述资金占用年末余额差异较大。公司解释了支付和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的具体情况,说明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准确,相关款项报告期末已足额归还,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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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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