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1:49:2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2024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母公司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58,214.50万元,利息1,150.69万元,年末余额1,663.69万元;2025年1-4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38,548.79万元,利息375.26万元,期末占用资金和利息已归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已逐笔列示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并补充披露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情况。公司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强化内部审计职能等。公司通过核查银行流水、会计凭证等,确认除已披露的资金占用外,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年末余额准确,相关款项已足额归还,未发现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亿元,同比下滑30.97%,其中境外收入13.45亿元,占收入比重达82.18%。发制品业务收入8.96亿元,同比下滑4.21%,毛利率36.73%,较上年增加6.85个百分点。二手车业务收入1.34亿元,同比大幅下滑81.78%。公司对收购上海荔之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55亿元,2024年上海荔之实现收入3.75亿元,净利润2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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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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