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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21:09:50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002元。相关日期: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7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288,619,34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0,577,238.696元。分配实施办法: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扣税说明: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2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18元。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18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02元。如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有疑问,请联系证券融资部,联系电话:0472-2669528。特此公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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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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