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01:24:16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并接受事后监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核心技术信息、客户供应商经营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入档,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时,公司应及时核实并对外披露。公司还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监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公司将对相关人员采取惩戒措施。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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