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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20 00:38:13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行权价格为1.55元/份。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7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和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52元/份。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49元/份。

本次调整是由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6,447,76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行权价格调整为P=1.52–0.0285645=1.49元/份。本次调整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体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行权价格变更登记手续和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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