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3:05:1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1023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3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14:30在上海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审议议案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人,持股805,408,183股;网络投票股东1,805名,代表股份648,672,494股。表决结果显示,两个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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