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3:02:37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参与现场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735,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703%;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66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801%。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其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8、10、11和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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