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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2:56:12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如母公司当年净利润为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等情况下,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也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股票股利分配需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进行。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情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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