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2:27:57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若发现违规风险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任职变化等。相关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如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此外,每年度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变动的披露要求,相关人员应在变动发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变动详情。在特定期间内,如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制度强调了增持股份行为的规范,包括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等内容。最后,制度规定了监督机制,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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