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2:12:21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2%股权,同时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正式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核意见。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同意本次交易,交易对方已完成现阶段所需内部授权或批准,国资监管机构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本次交易尚需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正式方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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