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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22:06:4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82%股权,同时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了审查。

评估机构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相应资质,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执行,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过程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发布此说明。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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