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9:33:42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若委员人数少于三人,董事会应尽快补选。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检查上述事项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战略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决议需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并存档。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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