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45:58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且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关经验和独立性,不得由与公司或主要股东有关联的人士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包括知情权、会议资料、沟通渠道等。独立董事享有适当津贴,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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