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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41:31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应明确且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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