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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36:09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若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时,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制度明确,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所有相关文件,并与公司授权人士签署文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履行方案并赔偿损失。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数的25%。

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人员,董事会将制定具体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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