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34:50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所指信息为尚未合法公开且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和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批准对外报送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信息。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信息,对于必须报送的情况,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核批准。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如发生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违反制度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赔偿经济损失、收回非法所得,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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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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