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33:50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按规定补足人数。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和被考评人员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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