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9 16:32:23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准则。公司注册资本为22,630.91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章程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查阅公司文件、参与决策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合规。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具体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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