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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00:03:2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定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保密和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法律法规培训;提示董事和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离职时需进行离任审查和工作移交。公司还应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履行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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