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8 00:01:24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研究需求情况;在公司内外广泛搜寻人选;搜集初选人资料;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候选人建议;根据董事会决定进行后续工作。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限。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报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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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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