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7 18:09:15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二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价格为11.49元/股,后因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11.17元/股。发行数量为125,693,82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3,999,991.74元。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并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2025年6月1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国泰海通向袁永刚、袁永峰发出《缴款通知书》,二人已于6月11日全额缴付认购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和《验资报告》。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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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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