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42:2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专项审核。华盛锂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变更内容为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调整为20-30年,残值率保持4%,年折旧率相应调整为3.20%-4.80%。本次变更自2025年6月13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影响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和使用寿命,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监事会也表示,变更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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