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25:29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高管应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使用。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程序,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关联人利益输送。
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披露。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确保新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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