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3:23:03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应与管理层沟通并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了解年度审计安排,尤其关注业绩预告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应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确保年报内容不提前泄露。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门,审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提供必要资料和条件。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年报信息,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进行检查,高度关注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相关程序和文件,对年报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对年报内容存在异议,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独立董事还需编制和披露年度述职报告。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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