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4 12:25:14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14:30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浙商银行总行601会议室召开,由陆建强董事长主持。会议提供现场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共有2,785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16,970,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862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调整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解除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职务、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其中,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需过半数表决通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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