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22:23:30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17号)。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文件。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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