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20:41:13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6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6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首次授予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1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13万份调整为3,0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87万份调整为470万份。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以3.41元/股的行权价格拟向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30万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5年6月13日。
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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