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9:59:3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表显示,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对于激励对象,未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独立董事,且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处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名单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为董事、高管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确保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此外,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均回避表决。公司保证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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