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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9:57:2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等。激励对象共计1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决议和文件。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后续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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