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13 19:49:03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各部门和员工,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变动、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董事或高管变动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高管、控股子公司高管、因职务或业务往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等。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公司应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信息的时间、方式等内容,并在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对于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需签订保密协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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